长沙甲醛检测治理的点评涉及到修建技能、修建设备工程、医学、环境监测、卫生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室内空气质量点评一般选用量化监测和片面调查结合的手法进行[1],其中的量化监测是指直接丈量室内污染物浓度来客观了解、点评室内空气质量,而片面点评则是指利用人的感觉器官进行描绘与评判作业。
片面点评的依据是人类的感觉系统(主要是嗅觉)对室内空气的满意程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P.O.Fanger教授在1989年室内空气质量谈论会上提出:质量反映了满意人们要求的程度,假如人们对空气满意,就是高质量;反之,就是低质量。他还提出了利用可感觉的空气质量概念来评判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英国的CIBSE(CharterInstituteofBuildingServiceEngineers)认为:假如室内少于50%的人能察觉到任何气味,少于20%的人感觉不舒服,少于10%的人感觉到黏膜影响,并且少于5%的人在不足2%的时间内感到烦躁,因而认为
室内空气质量是可接受的。这两种定义的共同点是都将室内空气质量点评完全变成了人们的片面感触。但人的感觉往往受环境、感情、利益等方面影响,这会使片面点评出现倾向性美国供暖、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学会修订的标准ASHRAE62-1989,对合格的室内空气质量做了定义,“室内空气中已知的污染物浓度,没有到达公认权威机构所断定的有害浓度指标,并处于该空气中绝大多数人(≥80%)没有标明不满意”。这一定义体现了客观和片面相结合的点评标准。ASHRAE62-1989R进一步的修订:可接受的室内空气质量:对空间内的空气,绝大多数(≥80%)室内人员未标明不满,且已知污染物的浓度尚不足以对人的健康产生显着危害。可接受的感知室内空气质量:对空间内的空气,绝大多数(≥80%)室内人员未对气味和感官影响标明不满。可接受的感知室内空气质量为满意标准定义的可接受室内空气质量所必需,但并非充分条件。
2003年我国实施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将室内空气质量定义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失常嗅味,并规定了一系列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放射性等污染物的限量值。但是各国的国情不同,室内污染物的特色也不同,并且知道程度和技能措施在不断进步,群众的重视也日益增强,依据这种形势,需从速引证最新的科研成果来不断修订室内空气质量标准。